各部(室)、班(站、所):
     现将集团公司《转发区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关于开展2010年汛前全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水电司安〔2010〕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集团公司与水利厅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种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确保汛期生产安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部(室)、班(站、所)要对本部门的变配电设备、输配电线路、台区等开展一次全面而认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河道两旁的、岭上的线路及线路通道上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将其纳入月度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
二、各部(室)、班(站、所)要根据公司制定的防洪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单位的防洪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应急人员进行培训、预演,切实提高防洪抗洪应急处置能力。
三、认真检查防汛所需物资、装备,对缺少的要及时补足,对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必须保证防汛应急之所需。汛期期间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生产用车和可能出现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
四、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关注信息反馈,随时掌握汛情,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同时,各部(室)、班(站、所)要加强汛期值班与巡查工作,落实值班责任,严格报告制度。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自查自改阶段(2010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各部(室)、班(站、所)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好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二)抽查阶段(2010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公司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部(室)、班(站、所)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区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关于开展2010年汛前全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水电司安〔2010〕16号)
2、区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关于开展2010年汛前全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水电电〔2010〕4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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