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新的形势下,按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制度,使党委会的各项议事决策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
    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要坚持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的原则,凡属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然后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酝酿,形成主导性意见,再提交党委会研究,以提高会议的决策效率和准确性。
    三、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在领导班子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集中每个班子成员的智慧,实行集体议事和决策。即:凡属内部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听取每个班子成员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决不能用谁分管的工作就按照谁的意见办来代替集体讨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集体议事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需在党委、党总支会议上讨论的议题;
    2.党办收集汇总审查议题;
    3.党委书记审查并与经理商定提交党委会讨论的各项议题;
    4.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或党委会扩大会议各项议题;
    5.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对讨论的议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如个人有意见,允许保留;
    6.对集体讨论后的议题,由党办派人详细记录,同时按照决议的要求,填写交办单位送有关领导或部门,并将落实办理情况登记备案。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是各项议事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对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有明确合理的分工,在集体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集体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未经党委会同意不得私自传播。凡未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不得自行许诺,对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了的问题,个人不得自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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